使用条款
请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与条件
欢迎使用传世沃德动力工程(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世沃德")网站。以下条款与条件(以下简称"条款")适用于您通过本网站(以下简称"网站")从传世沃德购买产品和服务(每项均称为"产品")的行为。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其中包含有关您的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信息,以及可能适用于您的限制和除外情形。
本条款须与本网站的通用条款与条件("通用条款")以及任何采购订单、报价单或发票的条款,以及您所购买或获许可使用的任何产品的条款一并阅读。通过提交您的订单,您即确认您已阅读、接受并同意受本条款约束。传世沃德有权随时自行决定对本条款进行修改,而无需事先书面通知。适用于您此次采购的条款版本,将以您向传世沃德提交相关订单当日生效的版本为准。
1. 价格与付款条款
产品的总价及所有其他相关费用将列示于您的购买收据中。所报价或所宣传的价格均不包含运费、手续费以及适用的销售税,这些费用将在您付款时一并计入。传世沃德还将通过您注册过程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向您发送订单确认信息。
所有付款及信用条款均由传世沃德全权决定,并以您购买过程中所指定的为准。除非另有说明,付款须全额支付,并在传世沃德接受产品订单之前到账。若传世沃德准许并同意采用信用条款,则发票应在开票之日起三十(30)天内付清,或按传世沃德在订单过程中另行约定的其他期限付款。传世沃德可对订单的部分内容分别开具发票。传世沃德提供的任何价格估算或报价仅在所注明的有效期内有效。
本网站上的广告仅是向您发出的购买产品和服务的要约邀请,并非销售要约。您在本网站上正确填写并提交的订单,仅构成您对所订购产品提出的购买要约,即便传世沃德已对您的该要约进行了付款处理。您的订单只有在传世沃德向您注册或下单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了发货通知邮件后,才会被接受。如果传世沃德未全部或部分接受您的订单,传世沃德将向您退还您为未被接受的订单或订单部分已支付给传世沃德的款项。传世沃德提供的任何报价或广告均在报价或广告所载明的期限内有效,但传世沃德保留在任何情况下拒绝成交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因报价或广告中存在印刷错误而拒绝成交。
您需承担任何适用的商品和服务税、统一销售税,以及与您的订单相关的所有其他税费或政府收费。如有单独的税费项目,将在订单发票上列明。
2. 运输与所有权
传世沃德将按照您订单中规定的流程,或由传世沃德另行选定的其他承运人,将产品配送至您的地址。针对多件产品的订单,可能分批发货。产品所有权及灭失风险自您全额支付购买价款时起转移至您方。如果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订单款项,传世沃德保留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全部处置权(无论哪一方实际占有并控制该产品)。除非您的订单中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传世沃德不为运输途中的产品提供保险。如果您的订单由您自行选择的承运商配送,您确认传世沃德建议您为该批货物投保。
运费和手续费将显示在您的购物收据上。传世沃德会通知您发货日期。您必须在收到货物后立即检查,以确认所收到产品的数量。如发现任何差异,您须在收到货物后的两(2)周内以书面形式与我们联系。
3. 退货与换货
如需退货,您必须联系传世沃德申请退货,并将产品以原包装和原状寄回传世沃德。您需预先支付运费,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丢失或损坏风险。如果您退回的产品涉及任何进口费用或税款,您同意支付相关费用。传世沃德将在收到退货产品后才安排更换或发货。退货包裹内须附上一份原始购买凭证的复印件,该凭证应显示所退产品的价格。使用信用卡进行的优惠或购买的退款将仅退回到同一张卡上。所有退货和换货均受以下第 4 节中传世沃德有限保修条款的约束。
4. 有限保修与免责声明
传世沃德向每位产品的原始购买者保证,自交付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该产品在材料和工艺上均无缺陷,除非传世沃德在购买前另有说明。在本保修期内,传世沃德将自行决定对有缺陷的产品进行维修或更换。您需负责与该维修或更换相关的任何拆卸和重新组装工作。
尽管有上述规定,因将产品运送至您手中而造成的损坏不在本保修范围之内。本有限保修不涵盖因外部原因导致的损坏,包括但不限于正常磨损、安装不当、意外事故、滥用、误用,或未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使用或维护所造成的损坏。此外,若您或第三方在未经传世沃德事先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对产品进行过维修,则本有限保修亦不承担相关损坏责任。传世沃德将对根据上述第 3 节规定退回传世沃德且不符合本第 4 节规定的商品进行维修或更换。若传世沃德对任何商品进行维修或更换,其保修期限为自该维修或更换之日起十二(12)个月。上述有限保修是适用于本产品的唯一保修。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传世沃德拒绝承担与本产品有关的所有其他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和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和特定用途适用性的默示保证与条件。传世沃德及其代理人或员工提供的任何口头或书面信息、照片、广告或建议,均不构成任何陈述、保证或条件,亦不会以任何方式扩大本有限保修的范围。
传世沃德对产品缺陷的唯一责任和义务仅限于本第 4 节所规定的维修与更换。对于利润损失、业务中断,以及任何直接、间接、后果性、特殊或惩罚性损害,即使已被告知存在此类损害的可能性,传世沃德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对任何第三方提出的索赔承担责任。您同意,就与产品购买或供应相关的任何责任而言,传世沃德不对超出您为引发该责任之产品购买或供应所支付的总金额以外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或负有责任。在不限制本第 4 节一般性的前提下,传世沃德在本条款下不对任何软件产品提供任何保证或条件。某些司法管辖区不允许上述部分隐含保证或条件的排除或限制。因此,上述免责声明可能不适用于您。
5. 责任限制
传世沃德就其根据本条款履行义务所引发的任何损失、损害或赔偿(包括违约金)所承担的全部累计责任,始终不得超过导致该责任之订单产品总价的百分之十五(15%)。为避免疑义,上述限制不包括传世沃德根据上文第 4 节规定应承担的退还购货价款的义务,以及更换或修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零部件的义务。
6. 整体协议
本条款规定了各方就其主题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本条款不得通过任何其他文件进行更改、补充或修订。任何试图更改、补充或修订本文件,或就适用额外或变更条款与条件的产品下达订单的行为均属无效。传世沃德可随时自行决定对本条款进行修改,而无需事先通知,且该等修改适用于今后与您的任何销售或交易。
7. 隐私
您已阅读过传世沃德的隐私政策,该政策的条款载于本网站,并已纳入本条款。您同意本政策的条款是合理的。您同意传世沃德及其代理人或代表根据隐私政策中规定的条款及目的,收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8. 管辖法律、争议与语言
本条款及其主题事项以及所有相关事宜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但不包括任何实施《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或《美国统一商法典》的法律,亦不适用任何冲突法规则。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除非传世沃德另有约定,任何因产品、本网站、通用条款及本条款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索赔、争议或纠纷(包括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无论依据何种法律或法规,亦不论其是既往、现有还是未来发生的),均应根据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的规则与程序,通过终局且具有约束力的仲裁方式解决,排除法院管辖。仲裁将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各方应各自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则由 CIETAC 主席指定。仲裁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终局性和约束力。然而,上述规定并不妨碍传世沃德在必要时于其他司法管辖区寻求禁令救济,以保护其合法权益。您同意,任何争议解决程序均应仅以个人身份进行,不得以集体诉讼、合并诉讼或代表人诉讼的形式进行。如果因任何原因某项索赔最终诉诸法院而非仲裁,您将放弃一切获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本条款系应各方明确要求以英文起草。这些条款已根据各方的明确要求用英文拟定。
9. 通知
除非另有明确说明,所有通知均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传世沃德,同时发送至您在销售或注册过程中提供给传世沃德的电子邮件地址。自电子邮件发出后二十四(24)小时,即视为通知已送达。
10. 不可抗力
如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洪水、火灾、战争、抵制或制裁、罢工、流行病以及本协议各方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其他客观情形而合理地无法履行其在本销售条款与条件项下的各自义务,则该方履行相关义务的期限应相应顺延,顺延期限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期限相同。受阻方应尽快以电子邮件、传真及挂号信方式通知另一方。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六(6)个月,任何一方均可通过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项下所有尚未履行的义务,且无需向对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1. 一般说明
传世沃德与您之间的关系将被视为独立承包商关系。根据本条款或您对本网站的使用,我们双方及其各自的高级管理人员、代理人或员工均不被视为彼此的合伙人、合资企业、受托人、雇员或代理人。传世沃德未能行使本条款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未坚持要求您遵守任何条款或条件,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亦不能免除您日后未能履行该等条款或条件的责任。本条款所使用的标题仅为方便起见,不会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如果本条款的任何规定被裁定为不可执行,则其余部分将在允许的范围内继续有效。
12. 客户支持与信息
如您对购买、发货、保修服务,以及任何换货、退货、取消或转让事宜有疑问,或需更改地址、查询订单、账单和发票,请联系我们寻求帮助。
联系方式
如对本条款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 电话:13706802053
- 邮箱:zhengyun@tswd.com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坚塔街 599 号 14 层 1419 室
最后更新日期:2026 年 5 月 27 日